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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徐旭青、金春燕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2009年首单房地产企业再融资申请获证监会有条件通过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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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7日,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获得证监会有条件通过。这是2009年证监会通过的第一单再融资申请,也是自去年10月以来,证监会首次通过的房地产业上市公司再融资,本集团杭州办公室徐旭青律师、金春燕律师全程参与本次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