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核准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核准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批准《网信证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国内首例证券公司破产重整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联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国浩北京合伙人李长皓律师受沈阳市中级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全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网信证券破产重整工作。网信证券的重整成功,为证券公司市场化法治化完成风险处置提供了成功案例。
依据《重整计划》,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向网信证券投入15亿元用于清偿债务。重整成功后的网信证券不但卸掉了近50亿元债务负担,化解了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且成功植入新股东指南针公司锐意进取,务实稳健的企业基因。相信涅槃重生的网信证券将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的服务辽沈经济、服务国家东北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