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4日,由国浩上海提供法律服务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江丰电子,证券代码:300666.SZ)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1号)。
江丰电子专业从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用超高纯金属材料及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是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及工信部重点扶植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生产的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填补了中国在这一领域的空白,成为电子材料领域成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中国力量。本次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4,850万元,用于建设浙江余姚和浙江海宁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以及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助于公司把握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和半导体靶材国产替代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
继2017年成功助力江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国浩上海始终为公司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于2021年再次助力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国浩上海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经验赢得了公司以及相关合作机构的高度认可。本次项目由国浩上海合伙人王卫东、赵振兴主办,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律师张春燕和律师助理黄玺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