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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生发行公司债申请获通过 国浩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其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1-17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3年01月17日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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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公司此次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国浩上海办公室担任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提供全面周到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刘维律师、陈枫律师、朱峰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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