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新时代青年法治信仰,2025年12月4日,在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3周年之际,国浩大连联合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共同举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主题报告会。活动通过理论阐释、实务分享、思想碰撞相结合的多元形式,搭建起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对接的坚实桥梁,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注入青春力量与专业智慧。

报告会在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实训楼举行。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陈光教授,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丁慧教授,国浩大连管理合伙人周兆志,党支部书记、合伙人田晓亮,律师拜然然以及党员律师,与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百余名师生共同参加。活动采取“主题报告+实务与谈”模式,围绕“宪法精神与法治现代化”“法治人才创新路径”等问题展开。

陈光院长以“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题,从历史脉络、理论内涵、实践路径三个维度展开分享。首先,他系统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梳理了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演进历程,剖析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法治轨道的约束与保障作用,并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阐述了宪法精神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价值。陈光院长强调,法治是由每一位法律从业者应该坚守的价值追求,唯有将经济、政治、社会治理等各项事业纳入法治框架,才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保持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周兆志律师谈到,法治理论学习需要不断强化认知和观念,引导社会和个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飞速发展,新一代年轻人的认知较从前有很大差别,老一辈有责任传递基本价值追求,希望年轻一代延续并朝着更加合理、文明的方向努力,助力法治轨道的全面建设。法治观念的传承与深化是法律人的共同责任。

田晓亮律师结合律所党建工作实践,指出律师工作的本质不仅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还包括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党建工作在律师事务所中的核心作用,是帮助律师认清工作的本质,避免过于专注个案和利益而忽视法律和社会责任。随着律师群体不断壮大,执业理念与职业认知也不尽相同,宪法学习与党建工作有助于律师队伍坚守执业初心、明确社会责任,在专注业务的同时不逾越法律与伦理底线,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拜然然律师聚焦法律实务前沿,分享了知识产权、数据合规、金融创新、城市更新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新机遇,鼓励法学生强化法律基本功,培养法律穿透力与职业敏感度,主动对接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合规治理、老龄化相关法律事务等领域的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为青年法律人提供了广阔的职业舞台。

丁慧教授总结道,在国家宪法日开展校所联动交流,是传承宪法精神、弘扬法治价值的生动实践。回顾双方五年来的合作历程,共同培育法治人才、践行法治信仰的初心始终未改。她强调,法学理论研究者与法律实践工作者作为职业共同体,应携手推动法治精神进校园、进实务,让法学生在专业熏陶中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引导青年一代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展现新担当。
本次国家宪法日联合主题活动,是高校与律所深化合作的一次生动实践,既为广大师生和律师提供了理论研究与实务资源深度融合的交流平台,更在青年法律学子心中深植宪法精神的种子。

国浩大连与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依托律所实务优势与高校学术资源,已连续五年联合举办宪法宣传活动,打造“高校—实务部门”协同育人平台,为法治中国建设持续输送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让宪法精神薪火相传,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持久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