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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用工法律风险与合规实务指南——中国企业赴俄投资用工关键提示

作者:李思为 佘妮娅等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5-04-30

前言: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资企业在俄罗斯的投资与经营日益频繁。然而,俄罗斯劳动法体系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对雇主合规性要求严苛,这些法规详细规定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雇主违规成本高昂。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Трудовой кодекс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简称 ТК РФ)于2001年12月颁布,为合理调节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国家利益创造必要的法律条件,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其相关的间接关系(劳动的组织与管理、劳动安置、职业培训和进修、监督遵守劳动法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解决劳动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本文结合《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实务经验,梳理中资企业在俄用工常见风险点并提出合规建议,助力企业规避法律纠纷。

目 录

一、雇主和劳工的基本权利义务

二、劳动合同

三、薪酬与福利

四、工作时长与假期

五、外籍劳工与工签

六、雇主劳动用工报告制度

七、结语

一、雇主和劳工的基本权利义务[注1]

雇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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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与员工签订、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

2) 进行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对员工认真高效的工作给予奖励;

3) 要求员工完成劳动任务、爱护雇主和其他员工的财产(其中包括由雇主承担保管责任而占有的第三人的财产)、遵守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4) 按照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追究员工的纪律和物质责任;

5) 制定内部规范性文件(非个体经营者的自然人雇主除外);

(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6) 为代表和保护自身利益而建立并参加雇主社团。

劳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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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本法典和其他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签订、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

2) 向其提供参加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范要求和集体合同规定条件的工作地点;(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3) 根据自己的技能、劳动复杂程度、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并足额的获得工资;

4) 享受按规定达到正常的连续工作时间后的休息保障,为某些职业和工种缩短劳动时间,保障每周的公休日、节日休假以及带薪年休假;

5) 获得关于工作地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要求的全部可靠信息;

6) 按本法典和其他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接受职业培训、进修和提高自身技能;

7) 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而结社,其中包括组建工会和加入工会;

8) 以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律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形式,参加对单位的管理;

9) 通过自己的代表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和协议,以及获得关于集体合同、协议履行的信息;

10) 以法律不予禁止的一切手段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

11) 按照本法典、其他联邦法规定的程序解决个人和集体劳动争议,包括罢工的权利;

12) 按照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获得因履行劳动义务给其造成的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补偿;

(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13) 联邦法律规定情形下的强制社会保险。

雇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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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劳动立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内部规范性文件、集体合同、协议和劳动合同条款;

2) 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

3) 保障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标准要求的劳动安全和劳动条件;

4) 保障向员工提供完成劳动任务必须的设备、工具、技术文件和其他设施;

5) 保障员工同工同酬;

6) 按照本法典、集体合同、内部劳动规章、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员工足额支付应付的工资;

7) 按照本法典规定的程序进行集体谈判及签订集体合同;

8) 向员工代表提供对签订集体合同、协议并监督其履行所必需的完整可靠的信息;

9) 使员工了解所制定的与其劳动活动直接有关的内部规范性文件目录;

10) 及时执行被授权对劳动立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管和监督的联邦行政机关以及在规定领域履行监督和监管职能的其他联邦行政机关的指令,及时支付因违反劳动立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应缴纳的罚款;

11) 对相关工会机构、其他员工选出的代表提出的违反劳动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其他文件的报告进行审议,采取措施排除上述违法情况并将所采取的措施通知上述机构和代表;

12) 为保障员工以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形式参加单位管理创造条件;

13) 保障员工与其履行劳动义务有关的日常需要;

14) 按照联邦法规定的程序为员工办理强制社会保险;

15) 对员工因履行劳动义务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并按照本法典、其他联邦法和俄罗斯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精神损害补偿;

16) 履行劳动立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集体合同、协议、内部规范性文件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第2款)

劳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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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忠实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遵守内部劳动规章制度;(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遵守劳动纪律;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

2)遵守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保障的要求;

3)爱护雇主和其他员工的财产(其中包括由雇主承担保管责任而占有的第三人的财产);

(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4)将对人的生命和健康、雇主的财产(其中包括由雇主承担保管责任而占有的第三人的财产)造成威胁的情况立即通知雇主或者直接负责人。

(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针对外籍员工,需额外适用俄罗斯联邦第115-ФЗ号联邦法〈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的对象[注2]

劳动合同的双方为雇主和员工。

允许与年满16岁的人签订劳动合同在已受过普通教育或者以不同于面授的方式继续学习普通教育的基本教学大纲,或者依照联邦法规定离开普通教育机构的情况下,年满15岁的人为完成不会给其健康造成损害的轻体力劳动,可以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30日第90号、2007年7月21日第194号、2007年12月1日第 309号联邦法修订)

经父母(保护人)之一和监护和保护机关同意,为在课余时间完成不会给其健康造成损害和不干扰教学过程的轻体力劳动,可以与年满14岁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在电影业、戏剧业、剧团和音乐团体、杂技团,经父母(监护人)之一同意和监护和保护机关许可,为创作和(或)表演(展览)不损害健康和品德发展的作品,可以与不满14岁的人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以员工名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其父母(监护人)。在监护和保护机关的许可中,应标明一个工作日允许延续的最长工作时间和完成工作的其他条款。(2006年6月30日第90号联邦法修订)

(二) 劳动合同的期限

俄罗斯的雇佣合同可以是无限期的,也可以是不超过五年的固定期限。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签订定期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适用于临时性、季节性工作或特定项目。例外情况:高管(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可签署固定合同,但需明确岗位职责和业绩目标。

无固定期限合同:默认合同形式,保障长期雇佣关系,除非双方协商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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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ТК РФ》第59条)

1)为依照劳动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集体合同、协议、内部规范性文件、劳动合同的规定保留工作岗位缺席员工履行义务的时间;

2)完成临时性(不超过2个月)工作的时间;

3)因自然条件只能在一定时期(季节)进行的工作,为完成季节性工作;

4)与派到境外工作的人员签订;

5)为从事雇主的一般活动范围外的工作(改造、安装、调试和其他工作)以及与临时(不超过1年)扩大生产或服务范围有关的工作;

6)与参加成立固定期间单位工作或者与完成明确任务的人员签订;与被招收完成特定工作但不能确定具体结束日期的人签订;

7)为完成与员工实习和职业培训有直接关系的工作;

8)在一定时期被选为选举机关的成员或担任带有薪酬的职务以及在从事与保障被选举机关成员或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政党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公务人员活动有关的工作时;

9)与居民就业机关派遣从事临时性工作和社会工作的人签订;与被派遣从事选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签订;

10)本法典或其他联邦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根据双方协商,下列情况下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为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35人的小企业(在零售贸易和生活服务行业不超过20人)主体(包括个体经营者)雇主工作的人员签订;

12)有达到退休年龄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及与按照联邦法和俄罗斯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程序所出具的医疗鉴定确定的健康状况,被允许从事的只能是临时性工作;

13)与参加位于北极地区和与北极同等区域的单位工作的人签订,如果这与工作地点的迁移有关;

14)为从事紧急工作以预防灾难、事故、不幸事件、流行病、动物疫情以及为排除上述和其他非常情况的后果;

15)与按照劳动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程序经竞选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签订;

16)依照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员工工作、职业、职务清单,并在听取俄罗斯社会劳动关系三方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后,与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传媒、电影、剧院、戏剧和音乐团体、杂技团的员工和其他参加作品的创作和(或)表演(展览)的员工、职业运动员签订;

17)与单位的负责人、负责人的副职和总会计师签订,不论单位为何种法律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

18)与以面授形式学习的人员签订;

19)与兼职工作的人员签订;

20)本法典或其他联邦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劳动合同的形式及试用期

1.劳动合同形式

雇主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职位描述、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

劳动合同的签订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每一份均由双方签字。一份交给员工,另一份由雇主保存。员工应在雇主留存的那份劳动合同上签字以作为员工已收到了一份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果员工经雇主或其代表同意或受其委派已开始工作,未制作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在事实上已允许员工工作的情况下,雇主必须自实际允许员工工作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其办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在与从事个别工种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法和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规定必须与非该合同雇主的相关人员或机关就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决定合同条款事宜进行可能的协商,或者制作多份劳动合同。

2. 试用期适用范围与期限

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而对于单位负责人及其副职、总会计师及其副职、分公司、代表处或单位其他独立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联邦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订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周。

员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期间和其未实际工作的期间不计算在试用期内。


禁止设置试用期群体

● 怀孕的妇女和有未满一岁半孩子的妇女;

● 未满18岁的人;

● 毕业于现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机构,并且自其毕业教育机构起一年内初次根据所学专业前来就职的人;

● 被选举担任所选带薪职务的人;

● 根据雇主间的约定,根据调转程序从其他雇主处聘请工作的人;

● 签订劳动合同不满两个月的人;

● 在联邦劳动法典、其他联邦法、集体合同规定的其他人;

● 按照劳动法、包含劳动法规范的其他法律性规范文件规定的程序,经竞选担任相应职务的人。

(四)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三、薪酬与福利

(一) 最低工资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规定员工的劳动报酬受国家保护,国家规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补助、补贴、奖金和其他奖励。

且俄最低工资应不低于工资中位数的48%。(根据第473号联邦法的规定)[注3]

(二) 节假日工资

在休息日或节日工作的工资不得少于平时的两倍。支付休息日或节日工作报酬的具体数额,可以由集体合同、在听取员工代表机关意见后通过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劳动合同规定。根据在休息日或节日工作的员工的意愿,可以向其提供其他休息日。在这种情况下,休息日或节日工作的报酬以单倍支付,而休息日报酬则不予支付。特殊类别员工(孕妇、未成年人等)未经其书面同意不得安排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工作。(《劳动法典》第153条)


具体计算

计件工:不低于计件工资的两倍;

按日或小时计酬的员工:工资额不低于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额的两倍;

实行固定(职务)工资的员工:如果在休息或节日的工作时间在月工时以内,超过固定(职务)工资的部分不低于单日或小时的工资标准(1日或1小时内的固定或职务工资);如果工作时间超过月工时,超过固定(职务)工资的部分不低于单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两倍(1日或1小时内的固定或职务工资)。

(三) 雇主需缴纳的社会保险

在俄罗斯,职工社会保险实行分类征收,具体的分类、责任和权重见下表。[注4]


四、工作时长与假期

(一) 工作时长

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对于18岁以下员工和特定岗位(如有害工作环境),法定工作时间会进一步缩短。

加班时间规定:根据《劳动法典》第99条,加班需经员工书面同意,加班时间每两天不得超过4小时,每年不得超过120小时。

但是,针对医务人员和驾驶员适用特殊工作时间规定(《劳动法典》第350条规定)。

(二) 假期规定

俄罗斯每年有14天国定假日。国家公共假期包括:新年(7天)、东正教圣诞节、保卫祖国日、国际妇女节、春天和劳动节、胜利日、俄罗斯日和民族团结日等。[注5]


年假

全职和兼职员工都有权享受每年28个日历日。18岁以下的员工为31天;教师和教授为42天到56天;一些在危险环境中工作的员工有权享受更多的带薪休假。


产假

怀孕雇员有权享受140天的带薪假期。必须在孩子出生前70和出生后70天使用,该员工将获得过去两年平均工资为最高日薪的100%。社会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这笔款项。2022年的最高日薪为2572.60卢布。在难产、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等情况下,雇员可以因医疗原因延长休假。目前法律没有规定陪产假。


病假

雇员有权享受最多15天的带薪病假。这个假期根据员工过去两年的平均工资,按照不同的标准支付工资,从60%到100%不等。前三天由雇主支付,之后每增加一天由社会保障支付。如果雇员生病超过15天,有权限约定可以将病假延长到12个月。员工必须每15天看一次医生,以延长病假。


育儿假

雇员有权享受1.5年或3年的育儿假,假期长短由父母自行决定。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休育儿假。在孩子1.5岁之前,家庭社会保障局将支付最近两年平均工资的40%。育儿假不能延长。


五、外籍劳工与工签[注6]

(一) 外籍劳务的基本政策

俄罗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非免签证国家赴俄工作人员采取配额管理办法。根据俄罗斯劳务移民法规,用工企业每年须向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及移民局申请下一年度使用外来劳务的数量。

《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规定,外国公民根据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取得工作许可证后,方可在俄从事相关劳动活动。

外国公民应根据《俄罗斯出入境法》办理工作签证和到俄罗斯以后的居留手续。雇主须向俄罗斯移民局为每名外籍劳工申请办理工作许可,移民局将根据每年劳务市场需求情况发放劳动许可证。

(二) 外籍劳务工作许可和签证

外籍公民获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签证主要有两种程序:针对常规职员的程序(签发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签证均以1年为期)和针对高级专家的程序(工作许可和签证以3年为期)。

常规职员采用配额管理办法,用人单位须为外籍员工申请配额。高级专家不受配额限制,并可获得3年多次工作签证,但受雇高级专家年薪应不低于200万卢布。与此同时,高技能专家家属同样获得工作许可。

(三) 外籍劳务可就业的岗位

根据《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俄联邦政府有权根据各地区劳动市场情况每年对其引进外国劳动力的数量做出规定。俄政府每年9至12月出台相关法令,对下一年特定行业外国劳动力的雇佣比例作出规定。

2021年10月7日,俄罗斯联邦政府发布了第1706号政府令,规定了2022年在俄罗斯联邦从事若干类型经济活动的企业允许雇用外国员工的比例:蔬菜种植、森林采伐、木材加业及批发等行业50%,建筑行业80%(布里亚特共和国、达吉斯坦共和国、阿穆尔州和莫斯科市除外),烟酒类产品零售贸易15%,汽车货运24%,陆上客运24%,房地产管理70%,体育领域25%。

此外,该政府令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允许使用外国员工的比例为“0”(即禁止外籍员工进入)的行业,包括药品零售、非固定场所及市场零售贸易、商店、售货摊及市场外零售贸易等。

俄罗斯对免签国家取消了移民配额,并对远东地区跨越式发展区企业引进外籍劳务实行了免用工许可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俄建筑领域劳务人员出现短缺。俄内务部于2021年5月起草《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入(离)境及停(居)留联邦法》草案,建议设立电子数据库供用人单位通过在俄登记的外国移民清单免申请劳务配额查找所需外国务工人员。(第115号联邦法律第18条款)


六、雇主劳动用工报告制度[注7]

(一) 报告要求

根据俄罗斯劳动法,雇主必须定期向劳动部门报告其用工情况。这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人数、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报告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 报告内容


员工信息

雇主需要报告所有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位、工作地点等。


工资支付

雇主必须报告工资支付情况,包括支付日期、金额以及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时间

雇主需要报告员工的工作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以及是否遵守了法定的工作时间限制。


社会保险

雇主必须报告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劳动保护

雇主需要报告为员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安全培训、工作环境安全等。

(三) 报告周期

报告周期通常为季度或年度,具体取决于俄罗斯联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雇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告,以避免行政处罚。

(四) 违规后果

如果雇主未能按时提交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实,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十万卢布以下),包括警告、罚款甚至取消经营资格。此外,雇主还可能因违反劳动法规而面临员工的法律诉讼。


七、结语

中资企业在俄投资经营时,需重视俄罗斯严格的劳动法律体系。从劳动合同的签订、薪酬福利的发放,到工作时长与假期的安排、外籍劳工的管理,再到劳动用工报告制度,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循当地法律。企业要加强对俄罗斯劳动法律的学习,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定期自查,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用工风险,在俄罗斯市场稳健发展。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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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蒋璐宇译》。

[2] 同上。

[3] 参见《俄总统普京签署法令提高2025年俄最低工资标准》,https://ru.mofcom.gov.cn/jmxw/art/2024/art_6a816311302c4276b4b3baec32111e49.html

[4] 参见《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俄罗斯》。

[5] 参见《俄罗斯雇佣指南:雇主必知的法律与合规要求》,https://mp.weixin.qq.com/s/uVB4mYzzdwC_gWka68q8ng

[6] 同[4]。

[7] 参见《俄罗斯劳动法 | 雇主劳动用工报告制度》,https://mp.weixin.qq.com/s/synSo7dRps0CG6ua1gP_QQ

作者简介

李思为

国浩大连律师

业务领域:涉外、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并购

邮箱:lisiwei@grandall.com.cn

佘妮娅(俄罗斯)

国浩大连专业顾问

业务领域:涉俄罗斯及中亚地区法律事务、争议解决、俄罗斯北极航道法律事务

马靖涵

国浩大连实习生

业务领域:涉外、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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