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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赴川开展校园安全讲座活动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8-05-10

      为规范贵阳市教育工作人员安全办学,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切实落实2017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4月16-20日、4月23-27日,贵阳市教育局分别组织了贵阳市中小学(民办)学校校长和教育工作人员到四川省成都市参加“贵阳市中小学(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培训项目·成都师范学院培训班”。

      应贵阳市教育局邀请,国浩贵阳办公室教育团队贾明、田冲律师,分别在4月18日与25日为参与本次培训的各位校长及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了两次主题为“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与预防”的讲座。

      两次讲座都通过“以案说法”方式,以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处理的实际案例,给大家生动讲解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法,以及怎样对校园事故进行事前预防等。在针对民办学校讲座最后部分,贾明律师还与大家分享了关于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几个热点问题,比如:民办学校资产及收益应如何处置 ?关于办学结余如何合法处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投资者退出时,补偿问题的思考?等等。引起了各位民办校长的共鸣。

      课堂上,律师与学员们积极互动,探讨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律师提出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给大家提供了非常清晰的事故处理方法,得到高度认可。通过2个小时的学习与交流,本次讲座增强了各位校长及教育工作人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了中小学的安全防范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