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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风凭借力 携手创辉煌——国浩与香港林新强律师事务所联营庆祝活动在港举行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8-05-08

      5月4日,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林新强律师事务所联营庆祝活动在香港四季酒店隆重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陈冬,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香港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邓家禧,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建安,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余学杰,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条约法律部主任周露露,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太平绅士陈爽,全国人大代表蔡素玉、陈曼琪,原全国人大代表何钟泰,全国政协委员、世茂集团主席许荣茂,全国政协委员王国强、容永祺、刘炳章、周永健、苏绍聪,原全国政协常委刘汉铨,香港律师会前会长吴斌、熊运信、王桂壎、何君尧,香港林新强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太平绅士林新强,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李淳、张敬前,以及来自社会各界嘉宾三百余人,齐聚一堂,共同举杯,见证并庆贺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林新强律师事务所成功签署联营协议。

      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林新强律师事务所的联营是其继2004年在《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公布后率先进驻香港开展联营并设立分支机构后,再度深化与香港本地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浩律师事务所不断推进国际化发展迈出的坚实一步。

      吕红兵首席执行合伙人在欢迎致辞中表示:国浩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是投融资领域尤其是资本市场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是一家关注并践行社会责任的律师事务所。在长期致力于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过程中,我们始终把香港作为我们事业的战略高地、布局要地、发展福地。早在15年前,国浩律师事务所与胡关李罗律师行就达成CEPA项下内地和香港的第一个律师事务所联营;此后,国浩律师事务所又与易周律师行密切合作,并发起创立中国首个“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协作体。

      斗转星移,与时俱进,日新月异。今天,我们与林新强律师事务所达成共识、喜结良缘、战略合作!在此,感恩于中联办及其法律部、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的指导,感谢于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支持,感动于光大控股等各家合作伙伴的厚爱。因为有你,所以成长;因为共你,因而成熟!

      今年6月,国浩律师事务所将迎来20周岁的生日。2008年,我们曾在香港举办“国浩十年”庆典。彼情彼景,历历在目,难以忘怀。此刻,我们更加怀念国浩创始人张涌涛律师,更加追思国浩主席于宁会长。如古人所言:“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正是国浩人前赴后继、传承传递,方有国浩集团今日之基业长青。

      今天恰逢五四青年节!20岁的国浩,青春依然却不再鲁莽,活力四射也不去张扬,目标坚定更不会迷茫。习近平主席两天前在北京大学刚刚对青年学子说:“追梦需要激情和理想,圆梦需要奋斗和奉献”。国浩人定不辜负领导的期许、客户的信赖、朋友的祝福、同仁的希望!

      梁振英副主席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回顾了创立促进现代化专业人士协会和香港专业联盟的历史,并指出:自从香港和内地在15年前签署了CEPA,内地的专业服务市场逐步向香港的专业事务所开放。对几个香港专业来说,内地已经发展成为最大的境外市场。

      他强调:今天,我们国家强调法治,广大人民盼望法治,我们也需要在国际交往中维护我们的经济权益,维护国家领土和领海的完整,因此在国内国外,发展和壮大我国法律专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更为突出。我们需要不断壮大法律队伍,也需要不断提升实力。我们国家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既是中国人的律师事务所要拓展的市场,也是中国人的律师事务所为国为民做贡献的机会。

      他特别指出:今天我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庆祝内地的国浩律师事务所和香港的林新强律师事务所的联营。我希望两所联营之后,能够结合内地所和香港所的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更广泛和更好的法律服务,支持和配合国家走向法治;我同时希望两所能够逐步走向国际,在国人走出国门的大潮中发展国际业务。

      陈爽首席执行官在致辞中表示:国浩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进入香港,与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联系,这次与林新强律师事务所联营,将进一步拓展市场占有率,而林新强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借助自身对香港和国际市场的熟悉及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广泛网络加强中国内地市场的拓展。可谓强强联合,比翼双飞。这种合作必能开创两家律师事务所新的局面,也为中国律师业的跨境法律服务树立典范。

      纵观过去四十年,中国跨境法律服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以国浩为代表的一批中国律师事务所开始建立全球网络,除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设立自己的机构外,开始与各国和各地区优秀的律师行建立合作,业务的覆盖范围也开始日益广泛,文化方面相互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深入,而一大批外国律师事务所也开始进入中国,深耕中国市场,与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而中国客户的观念也在发生改变——重视法律服务,主动聘用律师,甘愿支付服务费用成为一种常态。实践证明要用好律师,用好律师就成功;用不好律师就出大问题。

      香港是跨境法律服务的兵家必争之地,因为这里是全球人流、物流、资金流最繁忙的市场,充满了商机。进出中国投资的50%在香港发生,香港是人民币最大的离岸中心,香港交易所50%的企业和70%的交易量来自中国。伴随着香港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改革,这种发展的势头会更盛。特别是中国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为国家战略的实施,香港是第一站,是内地联接外部世界的窗口。

      李淳执行合伙人表示:国浩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国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批准的在香港设立分所的第一批内地律师事务所。同时,国浩也是在CEPA公布后,第一家内地与香港两地大型律师机构联营的律师事务所。目前,国浩已在全球28个重要城市设立了执业机构,并与多家国际律所和国际法律组织签有合作协议,其服务范围可扩展到一百五十余个国家。李淳律师强调,国浩律师要抓住大湾区战略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勇于担当,并知行合一、砥砺前行。

      林新强主管合伙人表示:我们国家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第二个一百年的指标也指日可待。我亦更热切期望社会上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去保护和维护每家企业、每个民众的合法权益。我曾经幸运地成为香港律师会的会长,有机会与来自不同法域的法律精英交流,去了解不同的法律体制。我的经验和体会告诉我,香港律师从来都没有像现这般如此地高尚和有为。因为香港有基本法去保障香港社会的法治体制,香港会发展出一套有特色的普通法制度,这使得香港律师大有作为。还因为国家正在推行的种种政策,使香港律师有机会发挥所长,而要发挥所长,就要有个好平台、大平台。

      林新强律师进一步表示:相信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我所的联营会带来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机遇。我希望把这个平台和机遇带给几十个甚至几百个香港律师,带给不同法域的律师。让我们共同为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而作出不懈的努力。

      在港期间,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林新强律师事务所举行联营合作座谈会。国浩执行合伙人沈田丰主持了座谈会,并与执行合伙人于宁杰就内地律师与香港律师工作对接及双方联营的战略意义作了发言。林新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露华和律师杨智冰就香港CRS立法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影响等问题同与会者切磋交流。香港施文律师行管理合伙人颜安德和合伙人孔庆志分别就香港房地产律师业务和证券律师业务做了分享。香港林李黎律师行合伙人林耀昌、陈皓昕、梁媛雯的演讲涉及娱乐事务、洗黑钱、证监会调查、白领罪行、体育产业和家事诉讼等热门话题。

      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刘维、宋茵、李世亮、程秉、刘继,各办公室管理合伙人管建军、黄宁宁、浦理斌、石波、李道峰、许明、刘风云、冯辕、王雪梅、孙守遐、梁先成、罗峥、王超群、叶卫、温晓军、徐文莉,以及合伙人朱蕾、王彩章、郭飏、沈毅、王同民、王峰、朱萍、杨晓辉、王建华参加了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