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月春风暖,法治润心田。正值全国学雷锋活动月,又逢“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国浩长沙律师郑花应黄花镇谷塘村邀请,于2026年3月5日上午赴该村开展“守护‘她’与‘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讲座。谷塘村妇女组长、妇联执委等40余名基层妇女工作者参加。
郑花律师紧扣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实际需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地区的常见法律问题,从妇女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两大维度展开深度讲解。

在妇女权益保护环节,郑花律师从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财产权益及子女抚养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层层递进。在人身权益保护方面,她详细解读了“四种形态”以及生育自主权的三项核心权利,系统梳理了“报警留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的家庭暴力维权五步法;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她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补偿、离婚经济帮助与离婚损害赔偿三大离婚救济制度;在财产权益保障部分,郑花律师不仅带领大家厘清了“赠予”与“借款”的界限,还就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直播打赏等挥霍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专业解读,帮助妇女群众增强财产保护意识;最后围绕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她详细阐述了抢夺藏匿子女的法律规制、探望权保障及轮流抚养制度等核心内容,让大家明晰了法律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措施及父母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未成年人保护环节,郑律师巧用“年龄密码”,生动阐释了不同阶段儿童的民事权利能力。她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了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的效力认定、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等热点问题,并着重强调了《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性侵害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的特殊保护条款——“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为农村留守儿童筑起一道法律保护的“长效屏障”。
本次讲座,郑花律师采用“法条解读+典型案例+实操指南”的立体化教学模式,穿插多个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从“丈夫起诉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被驳回”的生育自主权案例,到“藏匿子女一方在抚养权争夺中面临不利评价”的司法裁判规则,再到“11岁女孩打赏主播5949元获全额退款”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案例,她始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梳理着各项维权路径,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基层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维权指南,让更多妇女和儿童感受到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触手可及的保护伞。
此次普法活动是国浩长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基层治理的又一生动实践。未来,国浩长沙将持续组织律师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将法律知识送到更多群众身边,让法治温情守护万家灯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