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加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来,深耕刑事业务领域。同时对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合规、监管及运营方面也拥有丰富经验,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
曾办理多起不起诉或撤案处理的刑事案件:
担任成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辩护人,获不起诉决定;担任郭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辩护人,获不起诉决定;担任某零部件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品罪的辩护人,获不起诉决定;担任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的辩护人,获不起诉决定;担任尹某某开设赌场罪案件的辩护人,获不起诉决定;担任社保诈骗系列案件中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辩护人,撤案处理;担任倪某涉嫌诈骗罪的辩护人,撤案处理;担任叶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辩护人,撤案处理,等等。
曾办理多起重大职务类犯罪案件:
担任某期货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王某受贿、贪污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原上海银保监局周某某涉嫌受贿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某公立医院科主任徐某某涉嫌受贿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原某国企董事长涉嫌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受贿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原地级市一级调研员姜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樊某某受贿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原街道办主任王某某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人,等等。
曾办理多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担任郑某涉嫌结算类非法经营罪的辩护人;担任万某某涉嫌外汇类非法经营罪的辩护人;担任某银行客户经理陈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辩护人;担任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辩护人;担任债券市场林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明天系”案件中陶某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人;担任倪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人;担任原地产公司总经理简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人;担任原平台公司招商总监许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人;担任郭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辩护人;担任袁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辩护人。担任某幼儿园院长周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辩护人;担任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担任某国企上海经理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人;担任吴某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辩护人;担任李某涉嫌集资诈骗罪的辩护人;担任“证大系”案件中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担任关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担任外籍人员庄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担任某地产公司总经理陈某涉嫌串通投标罪辩护人,等等。
曾办理多起普通刑事案件:
担任澄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耿某某涉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赵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冯某某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辩护人;担任郑某涉嫌强奸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彭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的辩护人;担任王某涉嫌电信诈骗罪案件的辩护人;担任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辩护人;担任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辩护人;担任郁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辩护人;担任丁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人;担任周某某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辩护人;担任陈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件的辩护人,等等。
曾代理过的合规监管业务:
为某房地产公司提供刑事专项服务,辅助商业谈判;为某上市公司提供合规监管,梳理刑事风险服务;为某日企被合同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为某外资公司被职务侵占案件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为某日企线上销售被诈骗一案辅助刑事控告,等等。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有限合伙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第十二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 委员
《构建“侦审分离”的证据采信机制——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背景下》,载《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6期
《“吊模斩客”行为之刑法认定与司法理念的重塑》,载《社会科学论坛》(核心扩展板)2016 年第5期
《为他人自杀提供工具、药物”类帮助行为的认定》,载《中国检察官》2015年第21期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之路》,载《党政论坛》2015年第9期
《刍议帮助他人自杀行为的认定》,载《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证伪路径下无罪化思维的重申》,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司法解释对罪行法定原则的冲突与妥协》,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数额认定标准二维模式的构建》,载《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论自媒体著作权保护》,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刑罚轻刑化发展理论与路径探析》,载《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刍议“三角诈骗”中的处分行为》,载《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15年第2期
《从“杨乃武与小白菜案”透视晚清法律文化》,载《西安文理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
《“静态盗窃”若干问题的深度剖析》,载《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论专车行业的合法化--以"Uber"模式为考察对象》,载《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2015年第2辑(总第2辑),法律出版社
《“严重超速”行为入刑的逆向批评与反思》,载《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 科学版)》2015年第1期
《立法解释对单位犯罪规定困境的破除》,载《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 年第4期等20篇学术论文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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