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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岗合伙人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法律硕士 86-532-87079010 86-532-87079097 青岛 |
专业经验Professional

从业以来,常年为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美国船东互保协会、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海洋能源有限公司、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瑞钢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处理了数百起海事海商及国际贸易诉讼和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业绩包括但不限于:

代理某打捞局,就“D”轮与“H”轮碰撞沉没后的残骸清除费用,向“D”轮船东提起索赔150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D”轮船东全部赔偿。

因T公司申请某海事法院在日照港扣押P公司所属的“B”轮,受某船东互保协会指示,代理P公司,以错误扣船为由在某海事法院向T公司提起错误扣船诉讼,最终为客户挽回了损失,取得了让客户非常满意的结果。

代理“X”轮船东,处理原告D公司提起的燃料油货损纠纷索赔案件,原告索赔800万元,经过抗辩,法院判决驳回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另案判决D公司赔偿因其申请扣船错误给“X”轮船东造成的损失30余万元。

针对境外G公司购买“M”轮船舶项目,起草和审查MOA、交船文件等,并到香港办理现场文件交接相关事宜。

受某船东互保协会指示,代理N公司,处理“D”轮与“L”轮船舶碰撞纠纷一案,在海事局海事调查报告认定“D”轮是导致“L”轮倾覆沉没的唯一肇事嫌疑船舶情况下,经过抗辩最终以N公司赔付极低数额和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受某船东互保协会指示,代理Q公司处理“H”轮大豆货损纠纷案,货主索赔超过5000万元,经过代理律师抗辩,最终以客户非常满意的结果和解结案。

参与代理G公司处理其与J公司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1.5亿元,经过代理律师的周密策划,通过向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成功从J公司处将船舶取回,为G公司直接挽回损失4400余万元。后经一审、二审和再审取得了其他索赔项目的胜诉判决。

受C香港公司委托,参与处理X公司诉其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历经海事法院一审和高院二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最大限度上维护了客户权益。

受船东B公司委托,在某海事法院处理境外I银行诉B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在本案中,代理律师提出法律适用和债权转让效力等抗辩观点,取得了胜诉判决。

受H新加坡公司委托,在某中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香港仲裁裁决,执行标的额1200余万元。

受Y香港公司委托,以信用证欺诈为由在某中级法院成功申请了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书,极大地维护了客户利益。

代理Z公司处理其与D公司海上、通海水域建设工程合同仲裁一案,为客户挽回上亿元的建设工程款损失。

受C香港公司委托,处理其与S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标的额为90万美金。本案中,代理律师提出,S某作为股东注销了欠付C香港公司船舶租金和管理费的W香港公司,侵犯了C香港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案经过海事法院一审、高院二审和最高院再审,均取得胜诉,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代理Z公司处理其与H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本案经过海事法院一审和高院二审,最终二审法院改判Z公司不承担任何碰撞责任。

受某船东互保协会指示,代理船东处理四家养殖户的海上养殖损失责任纠纷案,经过代理律师抗辩,最终取得了令船东和协会满意的和解结果。

受某船东互保协会指示,代理船东处理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代理律师等精心策划,最终使对方同意协会和船东的方案和解结案,取得了客户满意的效果。

受W公司委托,处理两条船舶共有纠纷案件,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取得了胜诉判决,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代理Z公司,处理其与J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为1000余万元。本案历经海事法院一审和高院二审,均取得胜诉。

代理Z公司处理其与T保险公司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为1000余万元。本案历经海事法院一审、高院二审和最高院再审,均取得胜诉,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工作经历Work Experience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 有限合伙人

山东海之诺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教育背景education

大连海事大学 法律硕士

行业兼职Professional Affiliations

山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青岛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委员

社会兼职Other Titles & Positions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工作语言language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