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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百事通”培训交流活动(广州站)成功举办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5-22 浏览量:

5月20日,由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国浩律师学院联合主办,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共同承办,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广州仲裁委员会指导,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参与合作,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支持的“仲裁百事通”培训交流活动(广州站)成功举办。本站是该系列活动的第四场,采用“线下会议+线上同步直播”的形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广州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广州粤港澳大湾区廉洁与合规企业联合会等单位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会,对本次活动提供了大力支持,现场82人参加,近4200人次线上观看。

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国浩南京合伙人杨晨担任本场活动的主持人。

活动伊始,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主任、国浩海南管理合伙人王龙奎发表开场致辞。他简单介绍了“仲裁百事通”培训交流活动的整体情况,并指出,该活动汇聚了法律界、仲裁界专业人士,着眼于仲裁制度的创新、国际规则的前沿、《仲裁法》的修订、仲裁实战演练等,致力通过搭建一个开放共享的交流平台,以推动仲裁事业的国际化、专业化发展。同时,他也期待能通过广州站活动,进一步拓展国际化争议解决视野,继续推进仲裁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创新。

国浩涉外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浩上海合伙人黄宁宁从香港和内地的双重视角,多维度对比分析了国际与国内仲裁规则的异同。他首先介绍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香港及内地仲裁规则的制定背景,并特别分享了近年来国内临时仲裁机制的进展。基于其丰富的仲裁实务经验,黄宁宁律师还就仲裁程序的启动、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管辖权、临时措施、程序安排等香港及内地的相关仲裁规则进行了细致讲解。最后,他强调,法律从业者应当高度重视香港及内地仲裁规则、仲裁文化的差异性,善于学习并应用于实践,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国浩粤港澳大湾区业务发展中心执行主任、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国浩广州管理合伙人张吕以“多元解纷格局下的协同共赢——仲裁与商事调解间互动机制的实践探索”为题展开分享。她表示,当前商事仲裁面临案件数量超载、案件周期较长、实体让步程序等多重挑战,亟需探索“破局”之道。从我国多元解纷机制的发展趋势来看,仲裁与调解并非相互独立、互相排斥,而是彼此衔接、相辅相成,且得益于国内商事调解自由灵活、耗时较短、非对抗性等优势,张吕律师认为商事调解或能成为一种“破局”之法。此外,她还建议在多元解纷格局下搭建“法治体检”“智能调解”和“公益普法”三位一体的智慧商事调解机制,促进仲裁调解的协同共赢。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总法律顾问陈方菡以该中心的仲裁规则为例,围绕国际仲裁中的程序工具进行了专题讲解。首先,她介绍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基本情况以及2024年度处理案件的相关数据,并系统分析了2024年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的主要特点。她指出,该版仲裁规则在费用控制措施、时长控制措施方面进行了优化,同时提升了处理复杂仲裁的效率,紧跟国际仲裁发展趋势。她还进一步聚焦简易程序、多份合同下启动单个仲裁、合并仲裁、追加当事人与平行程序、保全措施等典型程序工具展开了深入阐述。最后,她详细剖析了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的优势,为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地点提供了参考。

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党委委员、案件受理部总监张小建分享了近年来广仲仲裁规则的创新与实践。他表示,广仲的创新体现在方方面面,如发布“云小仲”智能机器人、上线全球首个AI仲裁秘书“仲小雯”,推动互联网仲裁高效发展;制定并发布全球首部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开拓低空经济仲裁新领域。在仲裁实践层面,广仲下设金融投资专业委员会、公司纠纷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等九大专业委员会,为商事争议的解决聚智赋能。此外,广仲亦通过阶梯式收费标准、“调解+仲裁确认”优惠政策、仲裁员报酬改革、结算标准简化、金融仲裁案件特别收费等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提质增效,极大地发挥了仲裁高效、便民的优势。

本次活动为国浩青年律师及参会企业提供了一个深入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不仅有效提升了他们的专业技能,也进一步促进了相互间的知识共享与业务合作,同时还为参与活动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师生带来了宝贵的实务经验,助力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