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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承办的“苏州高新”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通过证监会审核

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03-17

国浩律师事务所 2015年03月17日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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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浩上海办公室承办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36;证券简称:苏州高新)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于2015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

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1996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9年6月进入上交所“上证180指数”。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同时还从事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设计、施工、科技咨询服务等。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

国浩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其顺利通过国土部、住建部以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刘维律师、张隽律师、杨安宝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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