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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福州担任全国首例无人岛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9-03-01

      2018年8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建省明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连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受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福建省明岛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各项工作。接受指定后,国浩福州迅速指派吴海鹏律师和姚仲凯律师组建管理人工作组,有序开展接管资产、财产调查、债权申报与审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招募重组方等各项具体工作。

      福建省明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系全国首例无人岛破产重整案件。福建省明岛实业有限公司拥有洋屿岛使用权及周边海域合计为54.1944公顷的使用权,海域水体干净,盛产优质小黄鱼。洋屿岛系福建省第一批获批准开发的无居民海岛,面积8.4327公顷,距离大陆最近的渔村北茭村仅1300米,与陆路连接方便,驱船约十几分钟可至,与台湾马祖列岛、福建连江县遥相呼望。岛上风光旖旎,海水蔚蓝纯净,又有迷人巨岩、礁石及海蚀地貌景观,生态环境优美,具有较高的旅游资源价值。目前岛屿上已经建成了码头、人工水域、道路、隧道、亭台等部分基础设施,商业化开发运营已初具条件,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由于缺乏岛屿开发运营经验及自有资金不足,经过几年持续的开发建设,福建省明岛实业有限公司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财务成本不断增加,最终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导致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国浩福州作为管理人,将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招募有经济实力或及项目运营经验的投资人,通过重整、重组,盘活洋屿岛及周边海域使用权的资产价值,努力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的最大化。

      国浩福州在公司重组、债务和解、破产重整与清算等业务领域有专业团队及成熟的经验,能够提供全面的危机处理方案,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寻找重生或退出之路径。作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在册管理人,近年来国浩福州已担任多宗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