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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铜城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国浩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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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2012年第40次会议于201212月26日召开,会上审核通过了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
    本次交易拟通过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对铜城集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上市公司原有的商场租赁、酒店经营及商贸业务相关资产出售给白银坤阳,并注入盈利能力强的水泥类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铜城集团将转变为一家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国浩杭州办公室应聘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为此次交易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沈田丰律师、胡小明律师、冯艾律师、王立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