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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深圳办公室为中广核集团境外成功发行人民币债提供法律服务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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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三年期15亿元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项目成功完成,成为国家发改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后首家试水“点心债”的境内非金融企业,也是继宝钢之后第二家在香港成功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中央企业。
         国浩深圳办公室作为本次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项目联席主承销商及簿记行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项目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承办律师为:余平、丁明明、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