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英文 日文

庞大集团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通过 国浩上海办公室担任承销商律师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1-10-18

fjrigjwwe9r3qx_article:content
2011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庞大集团”,股票代码:601258)发行公司债券获得通过。
庞大集团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国浩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庞大集团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律师,经办律师为孙立、唐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