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浩天津担任法律顾问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2022年度1号第一期保供稳链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科创票据)于2022年12月14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定向发行。本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受托人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顾问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由国浩北京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注册申请,获得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83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14日,由国浩上海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的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83次审议会议。
2022年12月12日,由国浩上海担任发行人律师的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通过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85次审议会议审核。
2022年12月9日,由国浩上海提供法律服务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90,股票简称:天华超净,以下“天华超净”或“发行人”)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2年12月12日,由国浩上海提供法律服务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乐歌股份,证券代码:300729)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发行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2.99亿元,由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7名投资人全额认购。
2022年12月8日,由国浩杭州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的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股票代码001333)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12月7日,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和创科技,股票代码:834218)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77次审议会议。成为北交所首家报告期内连续亏损的过会企业,也是A股首家纯SaaS业务的过会企业。
2022年12月1日,由国浩南京办公室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的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份”)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84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消费金融”)鼎柚2022年第二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成功发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为中原消费金融,发行总规模15.72亿元,优先A档的信用级别为AAAsf级,优先B档的信用级别为AA+sf级。国浩郑州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