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京证券,股票代码:601990.SH)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顺利完成发行。国浩上海受聘担任南京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师。
本次并购案因交易规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明确的申报要求,需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程序。国浩济南凭借在上市公司并购、反垄断合规领域的深厚积淀与丰富经验,受收购方委托,全程担任本次收购项目及经营者集中申报的专项法律顾问,为交易提供全流程、高专业度的法律服务支持。
近期,由国浩天津担任法律顾问的多单资产证券化项目先后成功发行,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5日,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乡村发展集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首期中期票据,圆满完成在资本市场的首次亮相。国浩成都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项目是佑驾创新今年第二次新股配售,国浩上海作为本次配售的保荐人境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佑驾创新本次H股配售及中国证监会备案工作,为佑驾创新H股配售提供了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本次配售项目圆满完成。
2025年10月24日,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松山湖产业母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顺利备案通过。松山湖产投母基金由松山湖管委会全资国企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松创投”)担任基金管理人。国浩上海作为松创投的法律顾问,继协助松创投完成首支私募基金产品东莞松山湖科学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东莞松山湖招引壹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后,再次为松山湖产业母基金的设立与备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2025年11月25日,由国浩济南提供法律服务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泰证券”,股票代码:60091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成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60亿元。本次发行是中泰证券2020年6月上市以来的首次股权再融资,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枣矿集团在内共15名投资者。
近日,国浩杭州助力合肥星能玄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能玄光”)完成数亿元Pre-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蚂蚁集团领投,隐山资本、紫金矿业、彼岸时代、心资本、元禾璞华、联美控股、鼎和高达、民银国际、仁发新能等跟投。
2025年11月25日,由国浩上海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股票代码:001233)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福建省今年首家深交所主板上市企业。
2025年11月17日,由国浩成都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富润”)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发行规模4亿元,债券期限3+N年期,票面利率2.65%,全场认购倍数2.08倍。本次发行是四川富润首次亮相资本市场,为其未来常态化开展直接融资、深化资本运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