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集团”)宣布完成第二轮市场化融资(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新微集团本次融资资金规模共计25.7亿元人民币,标志着新微集团完成了从产创结合平台向产融控股集团的跨越。 国浩上海在新微集团本次融资中,代表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投资方完成对新微集团的股权投资,提供了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审阅、修改、商业谈判及交易交割等全流程、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025年12月29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股票代码:60366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同意注册的批复。国浩上海受聘担任五洲新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师。
2025年12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证券代码:002822)重整计划,并终止中装建设重整程序。2025年12月底,中装建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至此,国浩深圳担任预重整阶段管理人及重整阶段管理人的中装建设重整案件顺利完成。本案管理人团队由国浩深圳合伙人卢林担任负责人,团队成员为律师沈晖、李冰、卢铭,律师助理严心语。
本项目由国浩上海及国浩乌鲁木齐共同合作完成,由国浩上海合伙人陈枫、国浩乌鲁木齐合伙人谢红疆牵头,由国浩上海律师冯严严、国浩乌鲁木齐律师马馨钰主要承办。
近期,由国浩武汉提供法律服务的“华福国金-陆港保理第2期(长江经济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国金资管-苏州融担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上述项目均为担保公司模式ABS,立足于工程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近日,由国浩南京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中信建投-国机保理第2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带一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标志着市场首单央企境外应收账款ABS及首单兼具“一带一路”与绿色概念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正式落地。
2025年12月30日,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清轩”,股票代码:2657.HK)于香港联交所上主板上市,林清轩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10.86亿港元。国浩上海担任联席保荐人中信证券、华泰金融的中国法律顾问,为林清轩本次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和股份发售提供法律服务。
本案中,国浩北京被北京一中院指定为管理人,全面负责鑫农源公司重整各项工作。在北京一中院的指导监督下,案件从受理到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再到烂尾项目复工复建,仅用时11个月,创造了同类案件处理速度的新纪录。本案为类似困境企业的重整提供了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充分展现了法律服务在护航城市更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担当与作为。2025年11月14日,北京一中院就本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2025年12月24日,由国浩上海担任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的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信超导”)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挂牌上市。
2025年12月23日,由国浩上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项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