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经数月筹备,国浩海洋法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为国浩海洋法领域的法律研究和业务开展提供了崭新平台。
国浩发展研究院负责人尤越宣布了国浩海洋法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以下简称: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并介绍了该中心情况及其成员。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由国浩大连办公室发起成立,目前由30名左右成员组成,将紧扣国家海洋战略、海洋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整合优势资源,主攻海洋战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研究海洋管理立法和司法实践、海洋行政执法、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经济发展、海域纠纷解决、海上犯罪等有关法律与政策理论与实践问题,以促进海洋法学交流、开展海洋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理论支持和智库作用,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和海洋事业发展提供专业力量。

国浩创始暨执行合伙人、国浩发展研究院院长李淳线上参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介绍,国浩拥有一批对海洋法、海洋经济颇有研究的律师,并北起大连、南至海口布局了十余家临海办公室,是一个“海洋律师大所”“海派律师大所”,在海洋法专业领域拥有厚重的基础。
李淳院长希望,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不仅要出人才,还要出“专才”;不仅仅要出产品,还要出“精品”;不仅要出标准,还要出“标识”;不仅要出成品还要出“成就”。他还指出,国浩海洋法业务领域的律师要服务于国家大局,服务于政府所需,服务于产业所需,做一名有“产业意识”的“产业律师”,海洋牧场涉及不同的专业领域,未来在不同的海域还有很多的法律课题需要解决,要在海商海事、船舶、运营和经营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吸纳和交流。

中国太平洋学会副会长、秘书长李正楼代表中国太平洋学会向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李正楼副会长表示,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海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涉及海洋空间利用的国际海洋法、国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顺应了国家海洋战略发展需要。
“建设海洋强国是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使命”,李正楼副会长介绍,中国太平洋学会是以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发展为宗旨,以推进海洋领域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为主的学术团体。希望国浩、以及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能够参与到学会的各项活动中,发挥国浩专业法律服务优势,共同推进海洋法领域学术和实务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海洋法治建设水平,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副院长朱晖表示,目前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的工作计划已经制定出炉,包括策划“经略海洋”系列讲座、编制关于海洋法法律理论与实务系列的研究报告或丛书、开展法律培训、与司法机关开展案件评查和案例研讨、与太平洋学会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等。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将积极开展不同的学科交叉和业务交流,以期取得更好的进步和成绩。


农业农村部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水产学会海洋牧场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渔业协会海洋牧场分会会长、大连海洋大学教授陈勇,中国太平洋学会副会长、中国太平洋学会东北亚图们江分会会长李铁,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浩大连管理合伙人、主任张旭涛与朱晖律师一起按下大屏幕,为国浩海洋法律研究中心揭牌。

借此机会,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研究院院长暨创始人、农业农村部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农村农业部全国海洋牧场产业开发工作站站长刘永虎与张旭涛律师分别代表大连海洋牧场研究院和国浩大连办公室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本次签约为契机,整合资源优势,在海洋牧场建设领域共同打造行业发展新态势,为国家海洋产业开发带来活力,携手成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中坚力量。


藏器待时终相会,倾囊相授换新知。在张旭涛主任的主持下,现代“海洋牧场”科技与法律高端论坛拉开了序幕。演讲嘉宾分别从海洋牧场的发展、产业化、现代化转型、法治保障、法律问题、以及与东北亚海洋合作探索等角度提出了独到见解,共同探讨海洋牧场绿色发展、科学规划、科技推动和法治保障。

《海洋牧场》
在渔业资源增殖养殖及海洋牧场具有丰硕的学术成果和重要影响力的陈勇副主任第一个走上了前台发表主旨演讲。陈勇副主任指出,中国面临着人口多、人均耕地面积少、土地沙化问题、耕地占用问题、淡水资源不足等考验,世界海洋渔业面临着因过度捕捞、环境污染、大自然变化等因素导致的渔业资源衰退的问题,海洋牧场的建设正是基于粮食安全保障和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他认为,“现代化海洋牧场”是基于海洋生产系统,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支撑和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方法进行管理,最终实现生产健康、资源丰富、产品安全的一种新型的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而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和运营,其中,他强调了科学管理要“依法管理”,以实现海洋牧场的可持续发展。

《强国大业——基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海洋牧场产业化发展路径》
刘永虎院长以“强国大业”为主题讲解了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海洋牧场产业化发展路径,并介绍了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研究院作为中国首个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体开发集团,从顶层设计、开发建设到商业运营的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刘永虎院长认为,要将法律与海洋产业的发展相结合,让法律从重大项目开放、投资并购、风险防控、技术成果转发等方方面面支撑起风口浪尖上的中国海洋牧场产业飞速发展。

《从蓝海走向“蓝海”——海洋牧场企业的现代化战略转型》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孙玉涛从企业管理和市场的角度,分享了海洋牧场企业如何进行现代化战略转型。“我们对海洋的利用比起对陆地的利用还差很多,要利用好自然资源。”他指出,海洋牧场企业面临的挑战是“资源优势型向市场领导型转型”,即如何从农业思维向工业思维转变。具体来说,第一,生产优势转化成产品优势,包括前段综合优势如何转化成产品优势、能否培育出新品种等;第二,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思考原产地地理标识是否影响到了消费者行为、品牌商标如何让消费者感受到品牌的特性、调性和评委等问题;第三,资源消费转向产业链消费,认识到销售渠道建立才是接近消费者最重要的环节,克服精通海产品产业链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等问题。

《海洋牧场建设的法治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大连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张文广阐述了海洋牧场建设的相关立法情况、纠纷类型、解决途径。他指出,从国家层面,对于海洋牧场这一综合系统的法律法规经历了由零散规定到专门文件的变迁;地方层面,为强化地方法治保障,辽宁、山东、海南等省市也相继发布了助推海洋牧场建设的政策法规。张文广主任还通过相关检索总结了七类纠纷类型,包括: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海事海商纠纷海事债券登记与受偿,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纠纷,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海洋开发利用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纠纷等。此外,他在解释各常见的法律解决途径时还特别解释了仲裁的五个特点,即不公开审理,专家断案,没有地域、级别限制,可强制执行,核阅制度。

《海洋牧场相关法律问题》
朱晖律师将关注点放在了海洋牧场相关的法律问题和实务上,语言轻快生动而内容丰富务实。她认为,海洋牧场发展的立法趋势主要分为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两个方面,前者包括国家立法、地方立法、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四个方面,后者则包括了规划建设、开发经营、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朱晖律师结合相关法条原文,“条条有据”地讲解了捕捞限制政策、养殖政策、海域使用权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政策、制度,并结合典型案例,全面讲解了在法律上要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海洋牧场的大力推广是为了解决有限的渔业资源和无限的人类欲望之间的矛盾。”朱晖律师认为正是物品的稀缺性导致了其价格的昂贵性,因此,海洋牧场不仅要解决渔业资源的“有没有”问题,还要致力于丰富海洋资源,推进渔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

《海洋牧场与东北亚海洋合作探索》
李铁副会长从地缘政治的角度,切入了对东北亚海洋区域海洋牧场合作和发展之可能性的探索。李铁副会长逐一论述了“东北亚区域中的日本海有发展海洋牧场的现实需求”“和俄罗斯、朝鲜开展海洋牧场合作,具有可行性”“东北亚海洋牧场需要在海洋法规研究的基础上推进”三个问题,为海洋领域建设的开拓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他认为,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初期“请进来”、引进外国资金技术,转换到了“请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新历史时期,并提出“结合以大连为主的渤海湾海洋牧场技术与图们江区域珲春对俄朝合作基础以推进日本海海洋牧场建设”等建设性建议。





与谈环节,多位嘉宾围绕海洋科技与法治进行了交流。大连市长海县副县长杨文麒带领长海县司法局局长杨振广、长海县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办主任赵德辉一同出席论坛,并介绍了长海县以海洋牧场为牵动、以海上风电为主的低碳能源建设、以全域旅游为主的三个未来发展方向。大连海宝渔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淑芬从企业的角度表示,希望能和重视海洋、关心海洋的同行和专家一起把中国的海洋建设做得更好。南京开天眼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金融资本部经理张媛媛展示了无人机科技水平,并希望用无人机为海洋牧场建设“清晰化、机械化、智慧化、生态化”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航天半岛基金投资总监王晓兵抒发了对尽快实现把大连建设“海洋强市”这一目标的殷切期望。大连现代海洋牧场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朱青岩从运营角度再次强调了要敢于尝试把海洋牧场向着产业化发展,只有具备产业化的规模才能具备品牌效益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