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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律师的调解工作心得

作者:谢佳超 国浩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

一、“杭州特色”的诉前调解

(一) 概况

自2007年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司法局联合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诉前民事纠纷调解开始,调解已在杭州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审理程序中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2017年,杭州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委托律师调解工作的先行先试,杭州法院律师调解的参与度不断深入,调解案件范围逐步扩大,调撤案件的成效不断提升,律师调解又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及“调解先行”等政策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调解化解纠纷,将成为很多律师在杭州代理民商事案件一个避不开的话题。

(二) 调解的特点

调解的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自愿性、保密性、便捷性、灵活性:

1. 自愿性。无论是关于调解机构、调解员的选择,还是对于调解进程和结果的选择,均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自愿性贯彻于调解的整个过程,调解的进程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可预见和可掌控的。

2. 保密性。调解是在不公开的情况下,由调解员从中斡旋,寻找双方当事人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且调解员必须遵守保密责任。调解成功后,调解协议的内容也不会被公开披露。因此,调解的保密性更强,有利于冲突双方避免商誉或名誉损失。

3. 便捷性。调解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也没有特别的固定场所,甚至在网络上就可以完成。例如,在疫情防治期间,杭州律协将律师调解融入在线矛盾多元化解平台,律师“云调解”新模式应运而生,线上解纷成效斐然。

4. 灵活性。除了上述对于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方便灵活外,也可以在当事人与调解员共同认可下,可以不拘泥于特定的法律关系,或者特别的解决形式,目的只是一个如何寻找到争议的当事人都能认可且便于执行的方案。只要当事人在了解调解方案的本质及结果的前提下,理论上,只要不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调解方案都是可以尝试的。

笔者认为,正是基于调解的灵活性,赋予了民事诉讼当事人更多选择权和决定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使得整个纠纷解决过程充满博弈空间。

除了上述基本特征外,笔者结合实践经验认为,调解还具备与其他争议解决类型共同的“对抗性”。因为不论是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代理人参与调解,还是作为律师调解员主持调解,并非仅仅作一个“和事佬”那么简单,也非单纯“和稀泥”就能促成调解成功。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为了达成理想的调解方案,调解各方(甚至包括律师调解员在内)仍需要不断的博弈、对抗和妥协,在对抗的过程中达到“动态平衡”。

二、调解心得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曾于2020年4月10日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签定了《律师调解试点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采取律师驻点法院的形式开展常态化律师调解工作。截止2020年11月底,国浩杭州的律师调解员调解案件共310件,成功调解案件共146件,调解成功率47%,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笔者很荣幸作为当时第一批律师调解员参与了一系列案件的调解并被评为“优秀律师调解员”。基于有限的调解经验,笔者总结出以下三点调解心得:

(一) 重视初次联系

笔者认为,与各方当事人的第一次沟通,甚至更夸张点而言“前三分钟”的沟通异常重要。基于个人的实践经验,通过第一次沟通或者前三分钟的交流,往往就能感知对方是何种性格、脾气或类型,是否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各自真实的诉求以及妥协的余地。

因此,一场良好的初次会谈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与此相对,一味机械地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但不问清楚他们的真实意图和需求,只会造成调解成本的浪费。

(二) 沟通艺术影响成败

首先,调解是一门沟通艺术,而且不是类似于演讲那般的单向输出,更多的是双向、互动的沟通。

其次,在沟通过程中,往往需要注意大量的细节,根据细节变化调整沟通策略。比如说,作为律师调解员的时候,建议在调解时保持中立,避免给任何一方留下偏袒对方的印象。这种“中立”不仅体现在价值观和立场等方面,也体现在调解时的语气、语速、仪态等细节,甚至是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社交距离。

最后,笔者认为,一名优秀的沟通者不仅善于表达,更重要的是要善于倾听和观察。滔滔不绝或者咄咄逼人并不会争取到更大的让步,反而可能会激化矛盾。在表述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对方的反应和“微表情”。

(三) 保持耐心和真诚

首先,大多数案件在刚开始调解的时候,往往呈现的是一种我称呼为“死结”的状态,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已纠缠在一起,无法用三言两语就能解开这个“死结”。这个时候,我建议以退为进,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思考和缓冲的时间,而不是立刻正面“硬刚”、驳斥当事人的荒唐。我相信,有些时候,时间是可以磨平情绪的棱角。

其次,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在为他们的利益着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保持真诚。举例而言,笔者作为律师调解员,在调解一起因新冠疫情影响婚礼礼服租赁的合同纠纷案中,耐心地为租赁礼服的戚小姐讲解不可抗力的构成要素,聆听戚小姐对于因疫情不得不推迟婚礼的苦恼,并为其分析如果调解失败面临的后果,让其感受到了我们是站在她的立场考虑问题。最终,戚小姐认可了我们律师调解员的建议,接受了调解方案。

三、总结

当很多律师在杭州办理民商事案件时苦于“立案难”、甚至感觉被“强迫”要求调解时,笔者建议不妨转换思维,考虑如何让调解为我所用、如何通过调解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在笔者近期代理的案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某知名电商品牌起诉某MCN机构直播服务合同纠纷案(涉群体性纠纷),都是通过调解结案,为委托人节省大量时间成本的同时获得了同样具有执行效力的调解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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